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欢迎来到凯发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已阅读

凯发电气(30040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3-0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5月 16日上午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6《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议案 1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1至议案 13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1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传线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线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2023年 5月 15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凯发电气证券部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5月 16日上午 9:15 至 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